壹、前言
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以下簡稱全促會)自106年起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合作「社大的青農網絡—營造青農的在地多元支持平台」計畫,整理社區大學與在地青農合作的經驗與成果,並於107年開始與全台十所社區大學合作推動在地青農支持行動方案,協助農村地區社大發展在地的青農/新農支持行動;後續於108年起,計畫行動除支持延續合作的社區大學在行動上的拓展與深化,也更加著力於互動農民的基礎調查與社群經營,協助社區大學釐清互動之農民社群樣貌,並逐步梳理出整體計畫三個執行面向「農民培力」、「農民聚會與對話」及「多元領域連結」,作為社大開展農民支持行動的重要軸線。
在過去計畫執行中,透過社區大學行動方案的發展及互動農民調查,可觀察到社區大學網絡中觸及的多以個人、小規模、友善耕作類型的農友為主,且除了剛進入農村的青農、專職農友,也有許多中壯年或退休後投入農業的新農。由於社區大學的參與較無門檻限制,無論是專業農、兼業農,甚至是有意願但仍未投入農業的青年,都可透過參與社區大學的課程與活動,進行農業相關技術與知識的學習。此外,在社區大學的場域中,有高度的交流性與實驗性,這也吸引許多想嘗試不同種植方式、作物的新農民加入,進而陪伴農零代走向農一代。
社區大學無法取代地方農民團體(如農會)的角色,但農村中除農民團體外,亦需要多元支持的小系統,社區大學可透過發展農村中對於青農支持的小系統,與其它農村組織互補與連結。
社區大學的優勢在於人的培力與在地經營,農委會期望能持續深化社區大學在地支持行動發展。一方面支持前幾年合作之社區大學持續深化在地青農支持行動方案,並發揮社大的組織力,進一步經營青農/新農社群;二方面亦鼓勵更多社區大學,透過實驗行動的開展,加入在地青農支持行動網絡,期望能透過上述工作,有助於社大青/新農支持體系的在地經營。
貳、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參、執行單位: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肆、申請計畫範圍:
一、 計畫時程: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2年12月08日止。
二、 計畫目的:
(一)建立平台:突顯社區大學作為農村資訊、技術、情感等交流平台之角色及功能。
(二)促進連結:促進新農/青農與地方之連結,鼓勵建立網絡或發展組織。
(三)鼓勵創新:鼓勵社區大學與新農/青農攜手推動有助於農村生產或生活各面向之創新行動方案。
(四)深化支持:深化新農/青農在農村生活之支持系統。
三、 申請類型及補助上限: 申請單位僅能選擇一申請類型進行申請,並以申請一案為限。
申請類型 |
社大與農議題講座 |
新進拓展方案 |
延續深化 |
申請對象 |
有意針對「社大場域內所接觸之農業/農村/農民議題」及「農民支持」為主軸,規劃系列講座、論壇、工作坊或對話行動之社區大學。 |
參與本計畫111年度之創新實驗方案,且有拓展計畫行動意願之社區大學。 |
參與本計畫111年度之之延續深化及新進拓展方案,且有意延續推動計畫意願之社區大學。 |
補助額度 |
每場次補助1萬元,每單位至多申請3場次。 |
每案上限10萬元。 |
每案上限20萬元。 |
提案說明 |
詳五點說明。 |
詳第六點說明。 |
詳第七點說明。 |
申請格式 |
詳附件。 |
詳附件。 |
詳附件。 |
四、 提案說明-「社大與農」系列講座:
(一) 類別說明:
本類別欲盤點台灣各地區社大與在地農議題之間的關聯,透過講座開展社大對話的空間,故針對有意願規劃「社大與農(業/村/民)」相關系列講座、論壇、工作坊或對話行動之社區大學,支持辦理相關活動。
(二) 活動執行說明:
- 辦理時間:計畫審核通過至112年12月08日止。
- 辦理主題:以「社大場域內所接觸之農業/農村/農民議題」及「農民支持」為出發,規劃系列講座、論壇、工作坊或對話行動。需於申請書中說明社大討論此議題的出發點,以及該議題與地方的關聯性為何。相關議題訂定亦歡迎與全促會聯繫進行討論。
- 辦理形式:以實體活動為主。
- 經費補助:每場次補助新台幣一萬元,每申請單位至多補助三場次;補助項目以講師鐘點費、出席費、交通費、活動場地設備租金為限。
- 補助原則:以主題相符且規劃多場次者優先。
(三) 經費請撥及核銷:
- 「社大與農」講座補助經費採執行完畢後核結。
- 講座補助款項需於講座執行結束後兩週內,將成果資料及經費核銷正本(含請款明細總表、原始支出單據及其證明附件)寄送至全促會南部辦公室辦理計畫核銷;核銷資料經全促會確認無誤後兩週內撥付款項。
- 計畫受補助單位最遲應於112年12月08日18:00前繳交成果報告電子檔、經費核銷正本(含請款明細總表、原始支出單據及其證明附件)辦理結案。計畫受補助單位應於112年12月08日18:00前繳交成果報告電子檔、經費核銷正本(含請款總表/明細表、原始支出單據及相關佐證附件)辦理結案。
(四) 受補助單位應配合事項:申請單位於繳交完整之提案文件、通過審查、經核定後成為受補助單位,始得執行本計畫,並應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 全促會將與計畫受補助單位簽定計畫執行備忘錄,計畫受補助單位需按提案計畫內容執行計畫,如執行內容因特殊情況有所修改,計畫受補助單位須事先告知全促會並獲同意後方得辦理。
- 計畫受補助單位自計畫核定後至112年12月08日前辦理完成,並需配合填報相關計畫執行進度。
- 全促會希望能藉著行動方案的徵件與推動,更進一步了解社大的在地經營模式,以及不同地區所面臨的農村發展課題,因此,將與計畫受補助單位保持互動,並於活動期間安排相關訪視作業。
五、 提案說明-新進拓展方案:
(一) 類別說明:
針對111年發展之創新實驗行動,提出新進拓展推動方案,於計畫中針對以下重點工作項目進行規劃並執行;每案補助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
(二) 重點工作項目:
1. 必要工項:每案皆須依下述工項內容進行規劃。
互動農民基礎訪調:依各社區大學需求,針對在地互動農民族群進行基礎訪調互動,每案至少10筆。
2. 選擇工項:每案請由以下述重點工項三擇二進行行動規劃,所選工項中,需有一工項為前年度創新實驗行動之延伸工項。
(1) 農民培力課程:開設回應在地農民需求之農業相關培力課程,課程時數每案至少12小時,課程形式不限,如課程、系列講座、工作坊、論壇、研討會、見學參訪皆屬此類。
(2) 農民聚會與對話:每案至少組織1場農業相關議題在地對話聚會(主題建議方向:綠色照顧、氣候變遷、法律諮詢、農地種電等,或依社大現場觀察為主軸進行規畫);另鼓勵籌組在地農友聚會平台。
(3) 多元領域連結:鼓勵社區大學媒合社大現有之非農業課程與在地青農互動及合作,藉此促成「社大場域中」農民與其他社群連結的機會。每案至少2場,並請於計畫中說明課程與農民連結的方式為何。
(三) 經費請撥及核銷:
- 計畫補助經費採兩期付撥,第一期款撥付百分之五十;第二期款撥付百分之五十。
- 第一期款於計畫核定後,計畫受補助單位應於兩週內提供修正計畫,並完成執行備忘錄簽訂後撥付。第二期款需於計畫執行內容結束後兩週,將成果報告及經費核銷正本(含請款明細總表、原始支出單據及其證明附件)寄送至全促會南部辦公室辦理計畫核銷;核銷資料經全促會確認無誤後兩週內撥付款項。
- 計畫受補助單位應於112年12月08日18:00前繳交成果報告電子檔、經費核銷正本(含請款總表/明細表、原始支出單據及相關佐證附件)辦理結案。
- 經費支用科目以經常門為原則,建議支用項目:租金(活動場地、設備、車輛租用等)、按日按件計資酬金(工資、出席費、鐘點費、稿費等)、物品(年限未達兩年或單價未達一萬元之消耗或非消耗品購置費用,如材料、物料配件等)、雜支(印刷、文具紙張、會議餐點、郵電等)、國內旅費等項目。(※請參考經費編列原則,不足之處之經費運用相關規定請參考112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補助基準」(可至農委會網站(http://www.coa.gov.tw)【首頁/農委會計畫研提】下載。)
(四) 受補助單位應配合事項:申請單位於繳交完整之提案文件、通過審查、經核定後成為受補助單位,始得執行本計畫,並應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 全促會將與計畫受補助單位簽定計畫執行備忘錄,計畫受補助單位需按提案計畫內容執行計畫,如執行內容因特殊情況有所修改,計畫受補助單位須事先告知全促會並獲同意後方得辦理。
- 計畫受補助單位自計畫核定後至 112年 12 月 08日前辦理完成,並需配合填報相關計畫執行進度。
- 全促會希望能藉著行動方案的徵件與推動,更進一步了解社大的在地經營模式,以及不同地區所面臨的農村發展課題,因此,將會媒合計畫顧問與計畫受補助單位保持互動。
- 受補助單位務必派員出席期初、期中、期末交流會,各場次時程暫訂如下:
- 期初交流會,暫訂於112年05月初辦理。
- 期中交流會,預計於112年07月下旬辦理。
- 期末交流會,預計於112年11月下旬辦理。
- 本案於112年將針對「農民訪調資訊分析及運用」規劃相關培力活動,詳細辦理資訊將於另行通知,屆時各計畫單位務必派員出席。
六、 提案說明-延續深化方案:
(一) 類別說明:針對過往發展之計畫提出延續深化推動方案,於計畫中結合以下重點工作項目,並請各社區大學針對過往行動經驗進行梳理,建立自身面對不同類型農友之輔導機制。每案補助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
(二) 重點工作項目:每案皆須依下述內容進行計畫研提並執行之。
- 農民培力課程:開設回應在地農民需求之農業相關培力課程,課程形式不限,如課程、系列講座、工作坊、論壇、研討會、見學參訪皆屬此類。
- 農民互動與連結:鼓勵社大持續與在地農民互動,並依需求規劃互動農民訪調或在地農民聚會。
- 多元領域連結:鼓勵社區大學媒合社大現有之非農業課程與在地青農互動及合作,藉此促成社大場域中農民與其他社群連結的機會,請於計畫中說明課程與農民連結的方式為何。
(三) 方案執行說明:
- 計畫持續執行滿3年之申請單位,行動規劃需涵蓋各重點工項,惟各工項執行內容請依今年度計畫發展需求進行規劃。
- 計畫執行未滿3年之申請單位,各重點工項內容請依以下進行規劃:
(1) 農民培力課程:每案至少18小時。
(2) 農民互動與連結:每案需針對互動農民進行個別深度訪調至少3筆,或規劃農民在地聚會至少2場。
(3) 多元領域連結:每案至少2場。
(四) 經費請撥及核銷:
- 計畫補助經費採兩期付撥,第一期款撥付百分之五十;第二期款撥付百分之五十。
- 第一期款於計畫核定後,計畫受補助單位應於兩週內提供修正計畫,並完成執行備忘錄簽訂後撥付。第二期款需於計畫執行內容結束後兩週,將成果報告及經費核銷正本(含請款明細總表、原始支出單據及其證明附件)寄送至全促會南部辦公室辦理計畫核銷;核銷資料經全促會確認無誤後兩週內撥付款項。
- 計畫受補助單位應於112年12月08日18:00前繳交成果報告電子檔、經費核銷正本(含請款總表/明細表、原始支出單據及相關佐證附件)辦理結案。
- 經費支用科目以經常門為原則,建議支用項目:租金(活動場地、設備、車輛租用等)、按日按件計資酬金(工資、出席費、鐘點費、稿費)、物品(年限未達兩年或單價未達一萬元之消耗或非消耗品購置費用,如材料、物料配件等)、雜支(印刷、文具紙張、一般圖書雜誌、會議餐點、郵電等)、國內旅費等項目。(※請參考經費編列原則,不足之處之經費運用相關規定請參考112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補助基準」(可至農委會網站(http://www.coa.gov.tw)【首頁/農委會計畫研提】下載。)
(五) 受補助單位應配合事項:
申請單位於繳交完整之提案文件、通過審查、經核定後成為受補助單位,始得執行本計畫,並應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 全促會將與計畫受補助單位簽定計畫執行備忘錄,計畫受補助單位需按提案計畫內容執行計畫,如執行內容因特殊情況有所修改,計畫受補助單位須事先告知全促會並獲同意後方得辦理。
- 計畫受補助單位自計畫核定後至 112年 12 月 08日前辦理完成,並需配合填報相關計畫執行進度。
- 全促會希望能藉著行動方案的徵件與推動,更進一步了解社大的在地經營模式,以及不同地區所面臨的農村發展課題,因此,將會媒合計畫顧問與計畫受補助單位保持互動。
- 受補助單位務必派員出席期初、期中、期末交流會,各場次時程暫訂如下:
- Ø 期初交流會,暫訂於112年05月初辦理。
- Ø 期中交流會,預計於112年07月下旬辦理。
- Ø 期末交流會,預計於112年11月下旬辦理。
- 本案於112年將針對「農民訪調資訊分析及運用」規劃相關培力活動,詳細辦理資訊將於另行通知,屆時各計畫單位務必派員出席。
伍、申請方式及評選原則:
一、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2年03月31日(五)17:00止。
二、 申請方式:每一申請單位擇一類別提出申請,並提供計畫申請書電子檔Word及PDF格式各1份(延續深化方案申請格式請參閱附件二、新進拓展方案申請格視請參閱附件三、創新實驗行動申請格式請參閱附件四),將檔案e-mail至本計畫收件專案信箱「 napcusouth@napcu.org.tw 」,並於信件主旨註明『112年「建置青農在地生活的支持系統-以社區大學為平台」延續深化方案 或 新進拓展方案 或 社大與農講座 徵件-OOO社區大學』,寄出後請務必來電全促會南部辦公室(電話:07-5509460,林彥婷專員)確認收件狀況。
三、 評選原則:
(一)計畫內容:計畫可行性、是否回應在地需求。
(二)執行團隊:過去對農業議題與農友組織的推動經驗。
(三)經費編列:計畫經費配置之合理性。
(四)計畫效益:是否有助於建立與深化在地支持系統。
四、 評選結果公告:計畫審查結果將於112年04月20日公告於全促會官網(http://www.napcu.org.tw/),並以E-mail個別通知申請單位,通知計畫審查結果、建議、補助經費額度及後續工作事項。
五、 上述類型實際支持額度視行動方案之內容與需求而定,將由評選委員討論後定案,編寫計畫及經費時,請務必考量經費編列與計畫內容對應之合理性。
六、 上述類型核定計畫數量,農委會及全促會可依實際徵件數量進行調整,並視審查情況得從缺辦理。
七、 徵件說明會:
(一)說明會日期:112年03月17日(五) 13:30-16:30
(二)辦理地點:台北NPO聚落(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三段2號,2樓影響力工場。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
(三)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228u9ggYoDQMpjxy5,請有意願參與之社區大學務必事先報名,以確保能即時收到會議通知。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2年03月15日止,活動前將以email通知相關訊息。
(五)活動詢問: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林彥婷專員
電話:07-5509460、Email:napcusouth@napcu.org.tw
八、 計畫聯絡窗口:
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南部辦公室
電話:07-5509460 (林彥婷專員)
E-mail:napcusouth@napcu.org.tw
地址:813高雄市左營區至聖路312號7樓之2
陸、其他注意事項:
一、 計畫結案:
(一)三類型計畫受補助單位需於計畫執行結束後兩週內繳交結案報告電子檔等計畫結案相關資料給全促會。
(二)經費核銷:受補助單位最遲請於112年12月08日17:00前,將成果報告電子檔、請款明細表以及補助金額之原始支出憑證(單據需開立抬頭: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統編:17152640)寄送至全促會南部辦公室辦理核銷事宜,收件資訊:『813高雄市左營區至聖路312號7樓之2,全促會青農計畫專案小組 收』。
二、 其他事項:
(一)計畫受補助單位之計畫承辦人員如有異動,需即時告知全促會。
(二)本計畫之補助件數與補助上限,農委會及全促會將視補助金額,保留調整之權利。
(三)其他未盡事宜,依農委會及全促會公告辦理。